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重合同、守信用是全社会的共识。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了依靠诚实守信等道德约束,还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法律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探究与分享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以上活动存在哪些合同关系。

乘坐公交车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

超市购物

房产赠与

乘坐公交车

使用共享单车
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 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合同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另一方面,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因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相关链接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例如,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快递单中关于快递服务内容的规定。 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名词点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探究与分享镜头一 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 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要约承诺订合同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了解当事人之间如何通过协商订立合同。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例如,我们去超市购物时,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其中,超市为要约人,顾客是受要约人。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公司 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在生活中,我们要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相关链接

要约邀请?要约?
要约到达对方后,就进入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例如,超市的顾客了解商品价格后表示购买,就属于承诺。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 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正宗北京烤鸭, 快来尝,快来买! 探究与分享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狡诈的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约定,若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 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的附近取一磅肉” ……在现实生活中,“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威尼斯商人》插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探究与分享
立字有据更可靠
镜头一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参加该活动的小羽联系商家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来,商家又以“礼品兑换完了”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礼品兑换完了! 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镜头二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写信,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我有短信记录! 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提到订立合同,我们很容易想到白纸黑字的合同书。其实,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但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相关链接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等。 一些特别形态的合同需要采用特定形式,如书面形式甚至须经批准才能成立。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相关链接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因此,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探究与分享可见,“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相关链接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何评价镜头一中保险公司的做法? 镜头二中的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
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应该赔付您50万元。 镜头一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0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有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出院后,赵某向保险公司提出总计10万元的赔付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精原细胞瘤属于恶性肿瘤,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核实无误后, 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50万元。 镜头二周某与李某都是邮票收藏爱好者, 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 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邮件里可没说价格哦! 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如果把实现合同当事人的预期目的比作登顶,那么签订合同相当于在山脚下整装待发,而要到达山顶则有赖于当事人全力以赴向上攀登。在合同法律制度中,这个攀登过程就是履行。 相关链接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相关链接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上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相关链接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探究与分享
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黄某和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使黄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黄某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返还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姜某乘坐高铁,霸占了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持有该座位车票的乘客要求他腾出座位。姜某称:“谁规定一定要对号入座?”并拒绝乘客、乘警和列车长的劝告。后乘警对其采取强行驱离措施。姜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曹某从商店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使用几天后发现机身经常出现发热问题,手机还偶尔因过热出现黑屏。曹某找商店协商解决,被商店拒绝。曹某提起诉讼,要求商店更换手机并赔偿损失。 相关链接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天有不测风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相关链接发洪水了,货物最早要两天后才能送到。 不可抗力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