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盘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员,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今后走向更广阔的社会,我们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我们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 遵守法律规则。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 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民法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探究与分享民法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以使其顺利地生活、学习和成长; 成年之后,他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结合材料,说一说你身边体现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具体事例。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共7编、1 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 以及附则。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 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 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这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法人非法人组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名词点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名词点击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民事权利体系相关链接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探究与分享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所有权财产权物权用益物权债权他物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民事权利…………所有权股权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链接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探究与分享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探究与分享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 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生命健康俱可贵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探究与分享探究与分享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的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

姓名肖像受保护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 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 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 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除了本名,你在生活中还使用过哪些名字? 鲁迅故里小郝能否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为什么? 该商店的做法虽有不妥,但客观上扩大了小郝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观点二该商店的做法侵犯了小郝的权利。 观点一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探究与分享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网络上发布了时长1分9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并添加了侮辱性用语。该视频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叶挺烈士的子女等近亲属以该公司侵犯叶挺名誉为由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结合案例,说一说保护英烈名誉的意义。 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名誉隐私不可侵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探究与分享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相关链接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镜头一去银行办事或者在车站买票,你会发现在柜台办理业务的顾客与后面排队的顾客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地上还画着一条黄线,这就是所谓的“一米线”。这条线避免了以往大家挤在一起争抢位置的做法,也成了个人隐私的保护线。但有人认为:“我不偷不抢, 干吗要隔这么远?” 镜头二有时,我们的老师或者父母会说:“小孩子有什么隐私啊?”有时,我们的信件、日记或者手机上的信息被人擅自翻看。也许他们是出于关心,并无恶意。可是,老师或者父母可以这样做吗?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相关链接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镜头三某服装店店主怀疑来店购物的小雨偷了店里的衣服, 于是将视频截图发到网络上求“人肉搜索”。众多网民参与“人肉搜索”。小雨的个人信息被曝光, 同学、朋友对其指指点点,网上也是一片辱骂之声,小雨几乎因此精神崩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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