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为我们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是在做大“蛋糕”,那么这些产品和服务的分配就是在分“蛋糕”。“蛋糕”分配得是否公平合理,会影响人们做“蛋糕”的积极性,也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怎样让人民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了解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与政策,我们会从中找到答案。
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在一定时期内,社会所创造的国民收入要在政府、企业、个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分别形成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以满足不同的社会需要。个人收入分配方式不是任意决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分配方式。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决定了分配制度必然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国民收入
国民收入,是指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有常住单位(包括居民、企业、政府等)所获得的收入。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按照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论述,未来社会的全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为了满足社会再生产需要而进行的必要扣除,包括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二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必要扣除,包括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的基金。三是在作了上述必要扣除以后进行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
实行按劳分配,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联系在一起,有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实行按劳分配是对以往几千年来不劳而获的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体现了劳动者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社会地位。
实行按劳分配,是由一定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要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这有利于让一切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现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使我国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化。从个人获取收入的途径看,居民收入主要包括劳动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劳动性收入,是指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财产性收入,是指通过自己所拥有的各类财产获得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所得的利息、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等。
居民收入除了劳动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还包括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指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养老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补贴、政策性生活补贴、救灾款等。

劳动是财富的源泉,我们获取的任何收入归根结底都来自劳动创造。要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劳动观。要鼓励全体劳动者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致富。

设计施工方案
农业生产
完善个人收入分配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为此,必须完善个人收入分配,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健全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习近平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完善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
劳动生产率
劳动生产率,是指一定时间内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劳动消耗量的比率。它可以用同一劳动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表示,也可以用生产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表示。个人收入提高要以劳动生产率提高为基础。
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在初次分配方面,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在再分配方面,要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的应税项目经营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完善个人收入分配,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例如,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等。
我国的社会保障
多种多样的社会保障

面对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遇到的疾病、失业、养老、灾害、生活贫困等各种问题,国家依法建立起由政府和社会承担主要责任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形式日益多样的社会保障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
社会保障通过防范和化解社会成员的生存危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利,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发挥民生保障安全网作用。
社会保障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发挥收入分配调节器作用,能够调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保障思想。《周礼·地官·遗人》中记载:“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管子·轻重甲》中说:“民无以与正籍者予之长假,死而不葬者予之长度。饥者得食,寒者得衣,死者得葬……”《礼记·礼运》中指出:“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社会保障通过风险分摊与责任共担,充分发挥社会互助共济功能,同时通过社会成员的自助与他助,推动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保障既有经济保障,也有服务保障。经济保障是国家通过货币或有价票证的形式,为国民提供经济援助,满足其基本的生活所需。经济保障主要以社会救助金、社会保险金、社会福利金等形式提供。服务保障是通过提供日常照料、医疗护理等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生活保障需求。国家提供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儿童收养救助服务、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残疾人服务等形式,以满足特殊群体的需求及全体国民的高层次保障诉求。
社会保障主要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组成,还包括其他社会保障形式,它们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留守儿童建立健康档案

社区开办“银发网络课堂”
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基本保障外,还存在大量补充性的社会保障形式,如企业年金、社区服务等。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社区服务是在政府指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在城乡一定层次的社区内以全体社区居民为对象,以特殊群体为重点,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向他们提供福利性服务的一种社会化保障机制。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它通过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共同筹集资金,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在我国,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除了社会保险,还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商业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购买商业保险,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有着明显的区别。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比较
项目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性质自愿的市场行为
具有强制性和福利性质
经营目标追求利润
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经营方式保险公司经营
由国家经办
费用来源全部由个人承担
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分摊
保障水平满足被保险人较高层次的保险需求
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社会救助是最先形成的、历史最悠久的社会保障。它是政府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帮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成员生活安全和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低收入群众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免费选取生活用品
灾害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使陷入困境的灾民获得衣、食、住、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帮助其摆脱生存危机,同时使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尽快恢复正常。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划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一定现金和物资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1997年,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是政府和社会向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实物供给或者福利津贴,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并促使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
社会优抚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现役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生活和工作安置、精神抚慰的褒扬性、补偿性、优待性、综合性的特殊社会保障。

关心残疾儿童健康行动

举办退伍军人岗前培训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公平对待每个公民并确保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此,要建立起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没有漏洞的“安全网”。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更多地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利益,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要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对生活安全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要通过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的社会保障需求。同时,经济发展是社会保障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作支撑,社会保障即使建立起来也无法维持下去。只有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适度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促进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
2000 年设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构成
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专门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
中央财政国有资本基金投资国务院批准
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预算拨款划转收益的其他方式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
筹集的资金
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其职责主要包括: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投资运营情况,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做到权责清晰。享受社会保障是社会成员的一项法定权利,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涉及政府、企业、个人和其他单位的经济利益,需要各方合理分担责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明确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严格依法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总之,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践行社会责任 促进社会进步
探究活动目标
结合劳动、创业、经营等问题情境,能够正确认识岗位劳动、创新发展的价值,能够清晰了解自主创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够对劳动、创业、经营中的不同价值观作出正确判断与合理选择;能够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养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勇于创新的品质。
结合与家庭、学校、社区有关的生产和消费情境,能够正确辨别与评价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行为;能够提出符合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要求的可行性建议;能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结合与乡村振兴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关的问题,能够正确分析我国取得减贫历史性成就的具体措施,理解脱贫攻坚精神的内涵;能够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建议;能够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和致富观,培养奋斗精神、自力更生的精神和乐于助人的品质。
探究活动建议
围绕“怎样弘扬劳动精神与投身创新创业”议题,探究怎样成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成为有担当的创业者和经营者。
可搜集劳动模范、优秀工匠和自主创业者的典型事迹,探究如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如何锐意创新、自主创业,并制作板报、班刊或校园报。
可邀请劳动模范或优秀企业家作报告,探究如何把握岗位成长与社会发展、时代要求的关系,企业如何将追求经济效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统一起来,针对上述问题撰写评论或演讲稿。
可举行模拟招聘会,展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知识、技能、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的要求,制订一份个人发展规划。
围绕“如何推动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议题,探究如何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统一。
